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環評造假案涉事單位被罰620萬
編輯: 鄒舒云來源: 南方+2020-06-08 1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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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以下簡稱《報告書》)后引起輿論熱議,不少網友擔憂航道疏浚工程或將對深圳灣生態環境造成影響。之后不久,《報告書》因多處出現“湛江”等字樣涉嫌抄襲造假再度引爆輿論。
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環評造假案已有處理結果
近期,深圳市生態環境局于4月29日、5月15日分別作出“深環罰字[2020]第001號”“深環罰字[2020]第002號”“深環罰字[2020]第003號”“深環罰字[2020]第004號”共4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并于5月18日作出“深環失決字[2020]第001號”“深環失決字[2020]第002號”共2份失信記分決定書。
深環罰字[2020]第00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港務管理局)在《報告書》公示過程中,未對公示《報告書》的內容進行審核,也未根據《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監督代建單位履行相關職責,對《報告書》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虛假等嚴重質量問題負有責任。深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港務管理局)處以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深環罰字[2020]第00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作為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的代理建設單位,應當履行建設單位職責。但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單位在《報告書》公示過程中,未按照《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約定充分履行責任,未對公示《報告書》的內容進行審核,對《報告書》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虛假等嚴重質量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深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處以罰款人民幣200萬元。
據深環罰字[2020]第00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深環失決字[2020]第001號失信記分決定書顯示,經調查,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編制的《報告書》多處出現“湛江”等字樣,部分抄襲了《湛江港30萬噸級航道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內容,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標準和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虛假等嚴重質量問題。深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處以罰款人民幣320萬元,單位失信記分15分。
據深環罰字[2020]第00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深環失決字[2020]第002號失信記分決定書顯示,《報告書》編制主持人兼主要編制人員徐某某,深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禁止其五年內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工作,失信記分20分。
根據上述6份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失信記分決定書,可以再度回顧《報告書》涉嫌抄襲造假一事的始末。
2020年1月7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港務管理局)作為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建設單位,與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簽訂《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委托代建管理合同》,委托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負責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的全部建設管理工作。
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作為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并簽訂了《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咨詢委托合同》,服務內容包括環境影響評價等工作,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根據合同約定并經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認可后,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交由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擔,并由其全資子公司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深圳有限公司與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簽訂《技術咨詢合同》。
2020年3月19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港務管理局)在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官方網站公示《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公眾參與公告》。3月25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港務管理局)在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官方網站發布《關于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公示時間延長的公告》,公示的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編制的《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多處出現“湛江”等字樣,部分抄襲了《湛江港30萬噸級航道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內容,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標準和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虛假等嚴重質量問題。
【見習記者】張大川